「國民參與的司法,凝聚全民的司法」-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新聞稿
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新聞稿
國民參與的司法,凝聚全民的司法
立法院於今(22)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,日後只要是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,都有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,與法官一起全程參與審判,進行聽訟、問案、討論後,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;認定有罪時應受的刑罰。
國民法官制度七大重點:
國民當法官,參與刑事審判
隨機抽選,廣納多元觀點
法庭白話,審理過程聽得懂
合審合判,與法官共同定罪與量刑
雙向交流,判決結果兼具專業與民意
判決附理由,結果可受檢驗
安心參加,有公假、日旅費,保護個資及人身安全
司法院於今日上午舉辦記者會,許院長宗力於致詞時表示,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,對我國司法制度而言,更是歷史性的一刻。藉由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一起審理、討論,共同做出決定,隨機抽選的國民法官,可以帶來多元的經驗、想法,協助讓判決結果更「接地氣」;並在審理過程中與法律專業觀點彼此激盪,讓判決視角更加全面,更能反映全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。另一方面,透過國民與專業法官的雙向溝通,不僅能讓民眾更瞭解司法的運作,體會法治的意義與價值,也協助法院聽取外界意見,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。因此,在國民法官制的運作之下,未來司法程序將更加公開透明,法院的決定也將更加得到全民的理解、信任及支持。
許院長表示,國民法官法能夠通過,並非一朝一夕之功,而是歷經了數十年制度推動的經驗累積。司法院從民國76年起便已開始推動人民參與審判,並陸續提出各項草案,而每一項草案的研擬推動,都成為奠定日後制度方向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,許院長並表達對歷代司法前輩付出心力的感謝之意。
許院長接著表示,這次司法院所提出的國民法官法,是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確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的共識之後,司法院在同年籌組法案研修會,邀請審、檢、辯、學代表密集研議,並經多次說明會、公聽會,以及透過媒體、民調,來廣泛蒐集各界建言、探詢民意,再與行政院完成草案會銜,函送立法院;雖然上屆立法院未能完成立法,但經微幅調整後,今年(109年)再次將草案函送審議,並在公聽會、委員會及協商過程中,對法案內容有諸多建設性的討論。因此,歷經長期的溝通審議,「國民法官制」已兼容不同制度的優點,是現階段最符合大多數民眾期待,也最合乎國情及法制土壤的制度。
能夠見證國民法官法的三讀通過,許院長代表司法院,感謝多數立法委員的理解與支持,也感謝努力推動法案的司法院林輝煌秘書長、刑事廳彭幸鳴廳長及刑事廳同仁,以及公共關係處劉格倫處長與其團隊在國會審議上的協助。而前任呂太郎秘書長、刑事廳蘇素娥廳長,以及所有參與法案研修會的委員等,也都是形塑當前這部法案的歷史功臣。許院長藉此機會,對所有現任、前任的司法院相關同仁所付出的努力,表達最誠摯的感謝之意。
隨著法案的通過,民眾或許會擔心自己欠缺法律知識、不懂案情,許院長表示未來在法庭上,各項法律用語及案情資訊的說明,都將力求白話易懂,來協助國民勝任參與審判的工作,同時國民的個資及人身安全等也會受到充分的保障。
超前部署、穩健上路
目前法案當中,譬如「起訴狀一本」、「證據開示」、「當事人自主調查證據」等配套,都是截然不同的嶄新設計。因此,法案的通過,也預告司法院下一階段的工作將正式啟動,奠基在過去47場模擬法庭的豐富經驗之上,許院長表示司法院會在施行前的兩年半當中,進一步完足各項準備工作,讓審、檢、辯各方都能徹底熟悉新制的內涵及操作。此外,司法院也將持續透過校園模擬法庭等多元活動,及多方媒體管道,來推動、深化民眾的法治教育。隨著制度在112年1月順利、穩健地上路,許院長表示他有信心,社會大眾將可以看到「對話式司法」的嶄新面貌。
許院長也表示,在立法過程中,有部分委員及民間團體對司法院制度模式選擇抱有一些疑慮,且不吝於提出批評指教,而法案雖然通過,也還有諸多基礎建設及細部規定,有待建置、研擬。因此,在後續的法案落實階段,司法院會持續尋求與關心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朋友們保持溝通,來讓最後上路時的制度形貌,能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期待。
最後,許院長表示:人民參與審判,是臺灣民眾長年來的司改訴求,而國民法官法,正是要回應國民的改革期盼。這既是我國司法的劃時代變革,也是一項嶄新的制度挑戰。要克服這項挑戰,不僅有賴審、檢、辯各方的努力,許院長也表示,期許關注這項議題的民間團體,可以放下立法過程中的歧見,從明天開始,一起來通力合作,共同協助臺灣人民做好最充足的準備,讓臺灣的司法,可以順利走向多元交流、全民參與的新紀元。
國民法官制度推動計畫起跑
在院長致詞之後,司法院秘書長亦從「教育訓練」、「基礎規劃」、「研究評估」、「宣傳推廣」四個層面,說明司法院會全方位地為制度上路作準備。
「教育訓練」方面,司法院會持續進行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」,並在各地方法院轄區舉辦「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會」、「模擬法庭問題檢討座談會」等研習活動,使審、檢、辯等實務工作者,儘早熟悉制度內容。另外,也將在各地方法院成立「國民法官專庭」,在專庭成立前,並將針對預備要進入專庭的法官及行政人員加強教育訓練,以提升審理效能與品質。
「基礎規劃」方面,司法院將與行政院、內政部、各縣市政府合作,設置跨機關整合性的「個人資料庫自動化檢核系統」,以建置備選國民法官名冊。也會編列所需預算與人力,修整法庭、購置設備。並將成立「國民法官法相關子法研議委員會」,明確規定制度運作所需細節性、技術性事項,完備配套制度。
「研究評估」方面,司法院將依照國民法官法第六章的規定,籌備「成效評估委員會」,以在制度施行後能夠逐年妥適評估。在「成效評估委員會」正式運作前,將持續進行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」問卷調查與分析,以發現問題、尋求對策。同時,也會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專案研究,針對制度面的重要議題,提出可行的具體方案;並定期與外國學者專家進行交流互訪,以拓展執行面的視野,藉助他國的經驗,讓制度得以穩健實施。
「宣傳推廣」方面,除了司法院外網既有的國民法官制度專區外,將透過各種媒體,加強宣導國民法官制度。除了目前持續推動的「校園模擬法庭」外,本院也會與教育單位合作,將國民法官制度納入公民教育課程,深化校園法治教育。並將邀請現職法官到院外進行「巡迴講座」,讓國民法官制度廣為周知。
林秘書長最後表示,在法案審查過程中,有部分過度激情的言論,希望大家能夠回復平靜,公允、如實地看待兩千多位兢兢業業、廉潔自持的法官。
國民法官法的通過,代表我國刑事審判制度嶄新時代的來臨,過去司法院在推動立法過程中,做了許多努力與準備,今後會付出更加倍的努力,整備所有制度所需的軟硬體配備,使法案能夠順利、穩健上路,期待平穩實施新制,並減少人民參與審判的壓力與負擔,確實使國民法律感情融入在個案的審判過程及判決結果。
制度名稱 |
國民法官制 |
參與者名稱 |
國民法官 |
國民法官來源 |
符合資格之人中,隨機抽選 |
參與審判人數 |
由6位國民法官及3位專業法官,另得 選任1名至4名備位國民法官候補 |
參與者的法庭席位 |
與法官坐在一起 |
參與者與法官 有無雙向交流 |
有(例如,審前說明、終局評議) |
參與範圍 |
決定有罪無罪及有罪時要判多重 |
評議方式 |
合審合判:皆須包含國民及法官雙方意見 定罪2/3多數決 一般量刑1/2多數決 死刑量刑2/3多數決 |
可否訊問 被告或證人 |
可以直接或間接訊問 |
卷證提出方式 |
卷證不併送 |
證據調查方式 |
由聲請人自主調查 |
判決有無附理由 |
有 |
就事實認定錯誤 可否上訴 |
可以 |
施行日 |
民國112年1月1日 |
資料來源 : 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cp-1887-252367-e1b88-1.html